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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

时间:2016-10-12 13:07:02 文章来源 :学工 浏览量:301

各同学:

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

二、评选条件

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《追剧狂人 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和《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中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。

(一)《追剧狂人 奖学金评定办法》规定的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;

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;
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素质良好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90%以上(免测学生除外)。

    (二)《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高校在校学生;
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对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1.各学院根据推选名额数(见附件1)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。

2.1015晚上9:00前,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人的《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电子版统一命名为“班级-学号-姓名-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”发送到邮箱:1647101212@qq.com。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两份(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一:名额分配

附件二: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

附件三: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